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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债务清欠追讨探讨企业破产后职工能拿到工资吗

2024-09-21 23:06:07      点击:
企业破产之后,很多职工尚在工作期间,对这段时间的工资,很多人都担心能不能得到保障。

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我国《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: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,应当制定清算方案,并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、职工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,缴纳所欠税款,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,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。”


总的来说,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:


(一)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。


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,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,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。


(二)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


税收是国库的收入,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,关系到国家的利益,因此,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。


(三)普通破产债权。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。


由此可知,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,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