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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民间债务追讨阐述债权人可否住债主家里

2024-05-10 23:05:16      点击:
1、债权人就是债主。欠债人是债务人。


2、债主去债务人家要债。如果债务人不喜欢债主晚间不走,住在债务人家里,


债务人可以报警,债主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。警方劝阻债主离开债务人家,债主不听劝阻的,警方可以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条第三项


对债主处十五曰以下拘留,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





3、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条

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


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:


(一)组织、胁迫、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、残忍表演的;


(二)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;


(三)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