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昌个人债务追讨简述借款期限如何定
2023-10-16 18:09:07 点击:
《合同法》第206条规定,在贷款合同中,当事人一般约定归还贷款的期限。对贷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执行。“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对质量、价格或报酬、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。他们可以通过协议来补充它;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,应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。”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敦促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归还。
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。借款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的,属于违约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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